中国政府“国家建设高水平公派研究生项目”

(最后更新于2024/10/25)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CSC-OU 联合奖学金项目)

大阪大学根据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实施的《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设立了“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大阪大学联合奖学金项目”(CSC-OU 联合奖学金项目)。我校为有意在我校博士(后期)课程攻读博士学位并且将于2025年10月或2026年4月入学报到的中国留学生提供免除学费等资助。本项目最多为20位(预估)中国留学生提供资助,由大阪大学国际交流委员会进行选拔决定。

【请注意!!】 以下人员不符合条件。
・已就读大阪大学博士(后期)课程
・预计入学报到时间不在以下规定时间: 2025年10月或2026年4月

请注意,非CSC-OU 联合奖学金项目的CSC公派留学人员无法享受大阪大学该奖学金项目的入学金和学费减免资助。打算申请CSC-OU 联合奖学金项目以外其他项目(如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等)的CSC公派留学人员,请咨询导师,确认是否能够在就读(或学籍所在)的研究生院获得入学金和学费减免等资助。

1. 申请资格
符合以下(1)和(2)条件的人员

(1)已在 附表1 中所示的大学或中国科学院完成相当于硕士的课程,且获得硕士同等学位者。或者是到本校博士(后期)课程入学报到前预期可以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
(2)拟申请CSC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奖学金,进入本校研究生院攻读学位(博士)学位。生命机能研究生院仅接收5年一贯制博士课程的3年级插班生。

2.研究生院博士(后期)课程的入学时间: 2025年10月或2026年4月

3.申请方法
具备上述「1.申请资格」人员,请向拟接收导师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拟接收导师是指在申请人员满足相应的条件前提下有意向接收申请人员的导师)

· 申请材料:全部使用日语或英语填写。
(i) 申请书(指定格式) [ pdf ] [ word ]
(ii) 推荐信(格式任意:附大学信头)  *推荐者必须为申请人员现所在大学(或曾经所在大学)的院系长,或指导教师。
(iii) 所在大学的预期取得硕士学位证明或毕业大学的硕士学位证明  *如提交材料为中文,请附加盖公章的日文或英文翻译件。
(iv) 所在大学或已毕业大学的成绩证明书  *如提交材料为中文,请附加盖公章的日文或英文翻译件。
(v) 申请研究生院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材料

●申请截止日期:日本时间2024年12月26日(周四)
*申请人员如果希望与大阪大学拟接收导师顺利取得联系,可通过「 AAD窗口 」(我校为报考本校研究生院的留学生提供的官方支持平台)进行联系。
通过大阪大学公开的研究人员数据库 研究者总览 ,申请人员可以查询本校是否有你希望申请专业的导师信息及联络方式。

--------------------------------------------------------------------------------

<致准备使用AAD申请CSC-OU联合奖学金项目的学生>
・向导师提交CSC-OU联合奖学金项目的申请材料截止日期为 日本时间12 月 26 日(周四)。
・请注意,向导师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日期与AAD 申请截止日期不同。
・CSC-OU 联合奖学金项目申请人员向AAD提交申请的截止日期为12月13日(星期五)。逾期将无法受理。
・从AAD受理申请到导师确认申请材料并最终决定给出 “拟同意接收意向”需要一段时间。请提前规划好时间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并在AAD提交申请,以确保能够在 CSC-OU 联合奖学金项目申请截止日期之前递交奖学金申请材料。
*即使申请人员在AAD截止日期前提交 AAD申请,但在 CSC-OU 联合奖学金项目申请截止日期之前未能收到 AAD 回复而导致无法递交CSC-OU 联合奖学金项目申请材料,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

4.选拔方法及结果公布
· 经各研究生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由大阪大学国际交流委员会决定大阪大学的支援对象人员。
· 通过以上选拔的支援对象确定后,将会由申请人员所属研究生院向申请人员寄送有条件接收函【※】。(2025年3月上旬)
※收到由我校理事(The Chairperson of the International Affairs Committee)发行的有条件接收函的申请人员,在向CSC申请时,不需提出本校研究生院入学考试的「合格通知书」。

5. 收到有条件接收函后的手续
(1) 获得有条件接收函的申请人员,需向CSC进行“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CSC-OU联合奖学金项目的申请。
※申请日程需向CSC确认。
(2) 向拟接收导师告知CSC的选考结果。
(3) 申请人员参加报考的研究生院的博士(后期)课程入学考试。
(4) 向CSC告知大阪大学入学考试结果。
(5) 需在办理所属研究生院入学手续时提交CSC发行的“国家建設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合格证明书复印件【※中文及英语共计两种】

6.资助内容
免除入学考试所需要的考试费用、博士(后期)课程入学金及学费。但是,免除学费的年限以各研究科规定的博士(后期)课程的标准修学年限为准。
※我校在报考时会收取报考人员的考试费,在确认通过CSC选拔后再予以免除。

7.其他
・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提交的申请材料。
・本支援制度实施的前提是,CSC进行了“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項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招募。
・通过“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項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合格者,在入学本校博士(后期)课程后,请严格遵守大阪大学的相关规章制度。



■非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申请者不以在大阪大学研究生院攻读学位为目的,仅希望在研究上得到一些指导的情况,相关手续如下。

(ⅰ) 联系申请大阪大学的导师,并征得其拟接收申请的同意意向。
(ⅱ) 确认申請者所在大学研究生院,是否为与大阪大学签订过免学费学生交流相关备忘录(以下简称免学费备忘录)的校级交流协定校或是与希望入学的本校研究生院签署的院系级交流协定校。

※如申请者所在大学生院非上述签订免学费备忘录的交流协定校,则需要缴纳入读大阪大学期间的学费。

(a) 如申請者所在大学已与大阪大学签订免学费备忘录的校级交流协定
申请者需要向本人所在大学的交换留学项目主管部门申请参加大阪大学的校级交流项目Frontier Lab。

・4月入学的学生:本人所在大学向大阪大学推荐学生的截止日期为入学前一年的8月。
・10 月份入学的学生:本人所在大学向大阪大学推荐学生的截止日期为同年1月。

申请者本人所在大学的申请截止日期应该早于向大阪大学推荐学生的截止日期,请自行确认各自大学的截止日期。
经本人所在大学推荐后的申请者,请按照大阪大学交换留学项目负责部门的指示办理入学手续。
在经由所在大学向大阪大学推荐后,请申请者通过本人所在大学的交换留学项目负责部门与大阪大学的交换留学项目负责部门确认并获取有条件接收函。

(b) 如申請者所在大学已与大阪大学签订免学费备忘录的院系级交流协定
申请者需要向本人所在大学的交换留学项目主管部门申请参加大阪大学的院系级交换留学项目。
大阪大学各院系接受学生推荐的申请截止日期因学院而异。请向自己所在大学的交换留学项目负责部门确认申请截止日期。
经本人所在大学推荐的申请者,请按照自己即将入学报到的大阪大学各院系的指示办理入学手续。
在经由所在大学向大阪大学的院系推荐后,请申请者通过大阪大学同意接收申请的导师与各院系教务确认并获取有条件接收函。

(c) 如申請者所在大学未与大阪大学签订免学费备忘录
申请者将作为特别研究生的身份进入大阪大学学习。请申请者通过在大阪大学同意接收自己的导师通知各院系教务该事宜。
请按照教务的指示办理入学手续。
请申请者获得大阪大学入学批准后,通过大阪大学同意接收自己的导师向教务确认并获取有条件接收函。


【本项目咨询窗口】
大阪大学国际部国际学生交流科留学生支援组
E-mail:csc.program@ml.office.osaka-u.ac.jp


share !